集成电路(芯片)行业是我国发展的痛点之一,现在每年我国进口的最大物资不是石油、天然气,也不是粮食,而是芯片。一年进口额多达2000多亿美元,折合1万多亿元人民币。没有自己的“中国芯”,也是国家安全的重大隐患。
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《集成电路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》数据显示,2008年以前,我国集成电路设备基本依靠进口2009年,我国集成电路设备市场规模仅为9.69亿美元,进口规模和自制规模分别为9亿美元和0.69亿美元,设备自制比例7%(CISA数据,本段以下同)。2010年以来,我国加快设备进口速度,2016年设备进口规模达到36亿美元,是09年的4倍,设备自制率下降为3%,进口依赖严重。
2009-2018年我国集成电路设备市场规模、增长率及自制比例
为改善集成电路设备进口以来情况,国家设立了科技重大专项——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及成套工艺科技项目(简称02专项)。2011年以来,我国集成电路进口依赖严重的问题开始逐步改善,15种12英寸主要设备通过大生产验证。2012年首次达到12%,到2015年逐步上升至16%。受惠于02专项和国内其他集成电路发展基金,2010年国内集成电路设备市场规模激增283%,达到37.07亿元。
2011年和2012年受到整体经济发展的影响有所下滑,2013年以后恢复增长,2013年到2017年之间的复合增长率高达22.11%,增量主要来自薄膜制造设备、离子注入设备和封装设备。
集成电路芯片关系着信息安全、经济安全、乃至国防安全,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,这方面的核心技术不能受制于人,所以从国家战略层面予以重点支持发展。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近日联合发布《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》,规定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可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,鼓励企业持续加强研发活动,不断提高研发能力。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。税收政策的扶持有助于国内集成电路国产化率提升。
通知还提出,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,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,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%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,并享受至期满为止。
通知指出,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.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,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,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%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,并享受至期满为止。
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.8微米(含)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,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%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,并享受至期满为止。